声明人:姜淑芳
1999年7月20日我去省政府讲真相,被拘留15天,出来时说“不炼功了”,现在我严正声明:一切背离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一定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9年1月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9/1/14/1934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