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周德梅
九九年邪恶迫害大法时,家里人给我写“不炼功保证书”,我按了手印。声明:我以上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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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8年12月29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9/1/14/1934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