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富珍
在奥运期间,邪恶让我签的名和按的手印全部作废。我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邪恶决对改变不了我的坚修意志,坚修大法到底,一定要跟师父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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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8年12月23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9/1/14/1934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