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谢海霞
我于99年7.20自后迫于压力写过“悔过书”,以及被迫写过诋毁大法的话。现在,我痛悔不已,声明:全部作废。我要坚修大法到底,做好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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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8年11月12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9/1/14/1934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