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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素云 我于2008年9月3日被公安分局非法绑架,家人保释,被放回,由于自己没做好,写了“保证书”,做了不该做的事情,我在此严正声明:一切背离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我一定要以法为师,做好师父交给的三件事,助师正法,救度更多的世人,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8年12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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