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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玉香 我于2007年7月3日去监狱看妹妹(同修),被恶警问“修不修大法”时,由于当时有怕心,违心的说“不修”。通过这一年多的学法,深知自己错误的严重性。在此严正声明:所说的不利于大法的话作废。今后一定要多学法,按照师父的要求做好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9年1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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