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淑娟
98年得法,99年7.20中共迫害法轮大法。当时单位要求人人都得写“不要炼法轮功的保证书”,当时就含糊其辞的写了几句话,现在严正声明:“保证书”及对大法不利的话全部作废!洗刷污点,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9年1月9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9/1/15/1935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