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朱其林
2007年,警察到我家,问我还炼不炼法轮功了,我回答说:“没出去炼呀。”在它们的笔录上我签了名。严正声明:以上的违背大法的言行作废。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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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8年9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9/1/15/1935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