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韩雪梅
一九九九年7.20以来,我去北京证实法被非法关押,表态“不炼”。出卖了一个同修。声明:以上的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做好师父安排的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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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8年12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9/1/15/1935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