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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黄秀英 我于九月二十二日中午在家被区公安分局恶警绑架,在看守所非法关押二十九天。这期间,我在记录上签了名,配合了邪恶。回家后,听老乡说她代我写了个“保证”,我是绝对不承认的。严正声明: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别人代写的“保证”作废。更好的做好师父安排的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8年10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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