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
|
![]()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张丽娟、李修智 99年12月末,丈夫因学大法,被抓到单位。我当时是个没学法的常人,为了让他回家过年,在他坚决不同意的情况下,代他写了“保证书”。现在我也得了法,通过与同修交流,我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严正声明:以前代丈夫所写的所谓“保证”全部作废。洗刷污点,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8年7月3日 |
![]()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