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林石
零八年七月十二日,当地邪恶借“奥运”之机闯入家中,对我非法绑架。因为怕心,在拘留所写了“保证”。同时还交了一万元“罚款”。声明:以上所做的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做好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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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8年12月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9/1/18/1936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