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于治国
由于怕心,交了书、写了“保证”。从此逐渐放弃大法修炼。声明:以上的违背大法的言行作废。做好三件事。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9年1月12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9/1/18/1936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