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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任凤娥 2008年6月20日,县国保大队警察伙同乡派出所警察、村干部,强行把我从家绑架到看守所。2008年10月14日,出看守所时按了手印,它们还欺骗我丈夫签了字、按了手印。声明:以上的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8年12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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