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皮敦诚、廖冬满
在邪党的威逼下,在它们制定好的条子上签过名和在监狱里逼着写了所谓的“保证”,特声明作废。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9年1月13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9/1/19/1937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