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马成志
99年在单位签了“不炼”的字。2008年7月,又表示了“不炼”。现声明:以上的违背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坚定正念,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9年1月12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9/1/19/1937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