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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彭儒莲

    2008年8月7日,当地派出所恶警来到我家,我产生了怕心,交出了五本大法书和九本《周刊》及一本小册子,结果还是被带到派出所,在谈话记录上签了字,还被迫交了1000元罚款。事后,我非常悔恨自己当时没有把自己当成大法弟子,没有正念对待邪恶,走了旧势力安排的路,给大法抹了黑。严正声明:在邪恶胁迫下,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努力,弥补过失,做好三件事,做一名真修弟子,坚修大法到底,跟师父回家。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9年1月14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9/1/20/1938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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