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兴芹
7.20刚开始的时候,我写的“不炼法轮功”的“声明”,全部作废。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9年1月12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9/1/20/1938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