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
|
![]()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文轩 1999年邪恶开始迫害大法后,我一度放弃了大法修炼,做了许多对不起师父和大法的事。1999年底,我被邪恶非法关進看守所和戒毒所。由于怕心和受邪悟者影响,写了所谓“三书”。2001年6月,在去同修家时再次被恶警绑架。被送到看守所,后又被非法判一年劳教。在看守所和劳教所,我又被迫写了“五书”,还骂了师父。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和老家的派出所和区分局恶警写“保证书”等,说“我不炼了”。严正声明:以上的违背大法的行为全部作废。坚修大法,做好三件事,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9年1月15日 |
![]()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