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郑淑华
在1999年7.20邪恶迫害时,交了大法的书。2008年落户口时,配合邪恶照像,按手印。以上背离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精進实修,做好三件事,跟师父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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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8年12月1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9/1/21/1939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