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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彩娥 2008年1月10日,我被非法劳教1年。在劳教所因怕心,写了所谓“三书”,做了不该做的事。严正声明:以上违背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9年1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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