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姜凤荣
二零零零年,被非法拘留五天,然后被带回本地非法拘留五天,写了“不炼功的保证”,按了手印。严正声明:以上的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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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9年1月9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9/1/22/1939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