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杨泽敏
我修炼后,身心受益很大。在邪党的迫害下,我丈夫替我写了“不炼的保证”,我在上面按了手印。此声明:以上的违背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做好三件事,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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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9年1月7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9/1/22/1939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