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时香兰
10月24日,派出所、保安叫我大女儿拿来一份“××书”叫我盖印,由于怕心,我盖了手印。声明:以上的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7年10月3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9/1/22/1939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