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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王志宏 我于1997年得法,在99年邪恶迫害大法时,由于正念不强,被家人及朋友胁迫向派出所交了一本《转法轮》。在压力面前,我曾经在炼与不炼的问题上玩过文字游戏。2002年初,我刚从劳教所回来后,由于怕心,又把同修给的几篇师父的经文烧掉了,给大法抹了黑。看到这一期《明慧周刊》,我才认识到应该将这些有损大法的事彻底曝光。严正声明:以前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做一名堂堂正正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9年1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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