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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邵丽华 二零零八年八月四日,我因人举报,被非法拘留十五天。在拘留所里,我有着急回家的心和怕心,于是违心写了所谓的“保证书”。严正声明:我写的所谓“保证书”作废。法轮大法是正法,坚修大法心不动,从新做好,紧跟师父回家。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9年1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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