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小然
奥运期间,邪党人员让我签字表示“保证不去北京证实法”,我签了。现在我认识到这是顺从了邪恶。严正声明:我的签字及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废。洗刷污点,跟上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9年1月17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9/1/23/1940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