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立明、李红
由于正念不足,在看守所写过“检查书和保证书”。还帮助公安局抓过修炼人,以上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今后一定按法的标准做好修炼人应该做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9年1月17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9/1/23/1940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