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
|
![]()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马文光 今年三月一日,我从外地探亲回来。三月三日,派出所到我家以查户口为名,進门就盘问我可在外面炼,我说:“你们不让到外面炼”。他又问:“与其他人可有联系?”我说:“联系什么?”他把笔录给我看,让我签字,上面写了两句:“在外面炼,没有与别人联系”。我讲:“没说在外面炼”,他就在上面加了个“不”字,我就签了字。当时还自觉正念很强,后来再三想了又想,才认识到不应该签字。严正声明:以上有损于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努力,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8年12月19日 |
![]()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