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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霍茜樱 我于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八日至二零零七年元月十七日曾被绑架到洗脑班。由于有人心,放不下情,没有在法上认识,我违心的写下“遵守法律(包括公安六条恶法)”的保证。二零零八年八月七日至九月二十八日期间,我又被绑架到洗脑班。这次在怕心和情的执著下,我违心的写了“转化书”等。我痛悔自己所做的这一切,严正声明:以前所写、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静心学法,加倍努力,跟上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9年1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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