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高忠贤
九九年七二零以后,在邪恶迫害下,我写了“不去北京”的东西、签名;零六年底给恶党派出所按过整手的手印,现在声明一律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紧跟师父坚修大法到底,不辜负师父对我的慈悲苦度。特此声明。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9年1月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9/1/24/1940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