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魏清梅
“七·二零”以后,恶警、恶人到我家把身份证拿走。换身份证时,我在街道和610说了不该说的话,签下名。声明:以上的对不起师父的言行全部作废。坚修大法,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9年1月19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9/1/26/1941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