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杨春兰
在单位搞的邪恶活动中,我签了名字。二零零七年十月,在新工作单位讲真相被人举报后,产生了怕心,没有及时和单位领导讲清真相。严正声明:以上的违背大法的言行作废。走师父安排的路,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9年1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9/1/26/1941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