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桂莲
一九九九年7.20以后,把手抄大法书烧了。在单位把书、磁带等都交了。严正声明:以上的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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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9年1月2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9/1/30/1945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