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袁丹秀、徐旭、黄发贤
在迫害初期,有关部门,强迫我写下了“不炼功”的保证。现在我认识到那是错误的,声明作废。我决心走正以后的路,坚修大法,坚定的维护大法。
本声明包含人数:3 名
声明日期:2009年1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9/1/30/1945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