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凯里
我在2000年底,被非法拘留三个多月。因怕心,写的“我的几点认识”,在此声明作废。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9年1月23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9/1/30/1945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