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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詹琇铃

    在99年7.20至2003年期间,由于我对法理认识、理解肤浅,在邪恶的逼迫和高压下,由于人心、怕心、各种执着心重,签了和写了“不炼法轮功”的保证书。当母亲烧师父法像和法轮图像时,我也没有阻止。在母亲去世后,由于亲情重,在邪恶的严重干扰下,我又烧了一本《转法轮》。我犯下了严重的错误,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严正声明:我曾经对师父、对大法大不敬的行为,以及所签、所写的“保证书”全部作废。今后要以法为师,认真学好法,做好三件事,弥补自己的过错,坚修大法,紧随师父,圆满回家。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9年1月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9/1/30/1945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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