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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凤仙 我县邪恶在奥运期间,对大法弟子進行迫害,抄家、毁书、拘留、劳教判刑,邪恶至极。邪恶以搜查大法资料《明慧周刊》为由,進行邪恶审讯。当时我在怕心下,承认了它的邪恶阴谋,并签了字,按了手印。结果是:邪恶判我劳教一年。9月24日,邪恶又拿了什么“备录表”,我又一次签了字,按了手印,才被送回家。痛定思痛,向内找,我的行为完全违背了一个真修弟子的原则,签了字,就等于承认了邪恶的迫害,符合了邪恶的要求,给自己加了大难,给整体大法弟子增加了邪恶迫害因素。严正声明:两次给邪恶的签字全部作废。做真修弟子,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8年11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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