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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永兰 在奥运期间,儿媳被抓,我去派出所要人,违心的在“保证书”上签了自己的名字。后来通过学法,我认识到自己的所作所为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严正声明:以上在“保证书”上所签的名字全部作废。今后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9年1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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