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仁惠
孩子因为修炼大法被非法判刑,我放弃了修炼。孩子出来后,我在孩子面前说过对师父、对大法不敬的话。严正声明:自己以上的一切对师父、对大法不敬的言行一律作废。从新修炼,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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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9年1月27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9/2/2/1946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