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桂芹
由于自己学法不深,放不下对情的执著,在不理智的情况下,违心说了“不炼法轮功”的话,声明全部作废。本人将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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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8年8月29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9/2/3/1947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