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魏海河
在被非法劳教期间,配合了邪恶的要求和指使。没承认自己修大法,家人代笔在“保证书”上写“出去后不参与法轮功的活动”,我默认了。在此严正声明:以上的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紧跟师父的正法進程,做好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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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9年1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9/2/5/1948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