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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董慈 乡派出所和村委会的人来我家,让我签名声明“不再修炼法轮功”,因为我没在家,我丈夫代我签了字。严正声明:该签字作废。2002年,我曾经邪悟过,在邪恶的诱骗下,写了“保证书”,不再学法炼功,还说服别人邪悟,并交了大法书,说了些师父不好的话。2004年,经过同修的帮助,我又回到修炼中来。看了三六六期的《明慧周刊》中《帮助同修走出死关》这篇文章后,我很受启发,认识到公开发表严正声明的重要性,特此声明:以前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去掉这污浊的包袱,紧跟师父的正法進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9年2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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