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隋莉华
写了一道诋毁大法的复习题。在“拘留证”上签了字。家人替我写了“保证”。我放弃了修炼。因为怕心把大法磁带扔掉了。严正声明:以上的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从新修炼。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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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9年1月3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9/2/8/1950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