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西花
我曾在邪党非法镇压法轮大法时,在理智不清的情况下,在邪恶的文件上签署了自己的姓名,做了对不起大法和师父的事。在此特地严正声明:该签名无效。我将紧随师父,做好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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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9年2月2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9/2/8/1950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