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高香芹
我是九五年得法的,经过了七二零邪党的镇压,由于怕心,交出了大法书,还写了“不修炼的保证书”,现在非常痛悔,声明:“保证书”作废。决心以后坚修大法,加倍弥补过错,跟上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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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9年1月3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9/2/8/1950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