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邵桂英
得法二十多天后,身体大有改善。99年7.20后,有一年多时间没有学法、炼功。在村委员的纸上我签了名。郑重声明:以上的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做好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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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9年1月12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9/2/8/1950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