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洪有香
曾烧毁大法书籍,做的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的错事,在此声明全部作废。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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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8年12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9/2/8/1950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