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胡钦华、邹光鸿、边翠玲、朱逢双
前段时间,被绑架、非法抄家、罚款时,给邪恶签的字全部作废。做好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4 名
声明日期:2009年2月2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9/2/8/1950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