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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张淑珍 九九年,在单位和街道的逼迫下在“不炼功的保证书”上签了字,并交了两本大法书籍。二零零一年,由于怕心在当地公安局配合邪恶作了笔录。二零零八年,公安人员来到我家,问我炼不炼法轮功,我丈夫说“不炼”,我出于怕心默认了。声明:以上的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走师父安排的正法路,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9年2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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